K68
用户指南
一、设备接线
1、随箱配件
除主机外随箱附以下配件:
音频连接线x1
红外短接头x1
电源适配器x1
2、接口示意图
前面板:
1
硬盘指示灯
2
开关机按键
3
USB接口
1
电源接口
2
红外转接口
3
VGA触屏显示口
4
HDMI高清口
5
有线网口
6
触摸屏串口
7
串口
8
USB 3.0
9
同轴
10
光纤
11
AV视频标清口 1
12
AV视频标清口 2
13
音频输出口左
14
音频输出口右
15
录音输入口左
16
录音输入口右
17
录音电瓶旋钮
3、设备接线图
该示意图中设备与线材需用户自行购买且具体连线方法与售后条款都以该设备自带的相关说明手册为准。
二、按扭/指示灯说明
按钮/指示灯动作/状态描述
电源按钮短按开机
长按关机
电源指示灯不亮未开机
常亮已开机
硬盘指示灯
不亮未识别到硬盘
常亮识别到硬盘
闪烁硬盘读写中

三、点播系统说明
1、点歌方式
可按歌名,歌星、语种、榜单、曲种、收藏等多种方式进行点歌,查歌快捷。
  • 歌名:输入歌曲名字的拼音首字母进行快速查询,例如查找“忘情水”,输入“WQS”
  • 歌星:可根据内地男、内地女、港台男、港台女,国内乐队,国外歌手和全部进行分类查询。
  • 语种:根据歌曲的语言种类进行查找,如国语、粤语、闽南语、英语、日语、韩语、其他。
  • 曲种:根据歌曲的风格进行分类查找,如戏曲、舞曲、流行歌曲、民族歌曲、革命歌曲、摇滚等。
  • 收藏:可将自己喜欢的歌曲添加到收藏列表,方便下次点歌。
  • 榜单:将最新的热歌做成各类主题榜单,方便用户点歌
  • 2、设置
    点击主页右上的齿轮图标“”进入设置页面
    1)网络设置
    包含“有线设置”“无线设置”。用户插网线的情况下,系统优先使用有线。当使用无线网络的时候,主页右上方显示无线网络标识,点击进入设置页。(注:使用无线网络需要外接USB网卡)
    2)触屏校准
    在“设置—外设—触摸屏校准”校准触摸屏。逐个点击屏幕上出现的绿色“+”光标即可完成。若安装了”自助KTV“应用,则校准屏幕需要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888888”。
    3)点歌机控制
    点歌机关机、重启。点击首页,选择对应按钮,“确定”即可。
    3、U盘加歌
    用户将歌曲拷贝到U盘,插到点歌机USB接口,机器会自动检测U盘,在主页右上方弹出U盘标识。点击,弹出加歌页面。若用户的歌曲文件名按“歌星-歌名”编辑的,系统会自动识别,快速加歌;用户未按此格式命名的歌曲文件,系统会分类给出提示,请用户按要求格式进行命名。
    4、存储管理
    点击主页的“控制中心—健康管家—资源存储”,可查看硬盘大小及空间使用情况,可进行手动删歌或自动智能删歌。
    5、手机/平板点歌
    可从苹果或安卓的APP Store下载安装“多唱”软件。运行“多唱”,软件将自动搜索同一网段内的点歌机,提示用户连接。手动连接:运行“多唱”,扫描触摸屏端的“手机点歌二维码”。( 注:手机/平板需与点歌机连在同一网络下)
    6、上电自启动
    将红外短接头插到点歌机的红外转接口,即可实现上电无需按开关键,自动启动。
    四、常见故障及问题排除
    1、开机后触摸屏无画面
    1)检查接线是否正确接入点歌机的触摸屏串口。
    2)检查接线是否松动,重新插线。
    3)更换显示器测试,显示器更换后仍然无法显示,请断开电源联系销售商检查。
    2、开机后电视无画面或者音响无声音
    1)准确连接各个音频和视频接口,特别是点歌机后挡板的音视频输入输出口。电视接HDMI口,音响接音频AV输出口或光纤、同轴。
    2)若接线正确,则可能是数据线自身有问题(受潮,破损等),更换新的数据线排查。
    五、售后保修条款
    1、自购机之日起一个月内有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免费给予更换
    2、整机自购机之日起免费保修一年(含主板、芯片等,一年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的给予免费维修);在购机一年至三年内,不收取服务人工费用,仅收取更换零配件的材料费;超出三年保修期后,将收取服务人工费及更换配件材料费。
    3、本产品售后服务提供方式为:客户寄修
    4、如下情况不在免费保修范围:
    1)产品或配套部件超出免费保修期;
    2)人为使用不当造成产品损坏;
    3)未经厂家授权而擅自拆卸、维修、改装、挪做他用造成故障或损坏;
    4)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产品损坏;
    5、外壳、包装材料不在保修之列
    6、特别声明:
    1)免费保修期内,星网视易拥有对更换后的故障部件所有权;
    2)此保修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产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为准;
    3)使用环境要求:a)本产品使用环境温度:0°C~40°C,湿度要求:30%~85%。b) 本产品不得受水滴或水溅,设备上不应放置诸如花瓶一类的等装满液体的物品。 c)应将本产品放置在通风良好的位置,建议与周围物体留出10CM以上的间隙。通风孔不要覆盖诸如报纸、桌布和窗帘等物品而妨碍通风。 d)产品上不要放置裸露的火焰源,如点燃的蜡烛。
    为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并满足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声明由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的本型号产品在以下物质含量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SJ/T11364-2014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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